国家卫健委:鼓励开展合规学术活动,对清退讲课费问题纠偏
此次医疗反腐的时间线比较明确,但政策路线/文件路线与时间线并不完全一致,各个关键环节的落实也存在差异。 下面简单总结一下本次医疗反腐相关信息:
目前进展:目前已有10个部门在该体系内进行了工作部署; 全国31个省、兵团建立了地方工作协作机制和专门工作班,制定下发地方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部署; 各地区有关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处理相关问题,通报多起案件,形成了从严的基调和氛围。 医药领域反腐败已在行业内形成广泛共识,各项工作正在稳步开展。
十四部委牵头开展医疗反腐败
这个政策从2018年到2022年每年都会发布,但这五年,有九个部委。 2023年,新增教育部(教委)、审计部(局)、国资委、疾控部门、食药监局等5个部委。
政策发布时间表
来源:国家卫健委风云医学讲座整理
从表中可以看出,医疗反腐败每年都会发生,而且每年的侧重点都会有所不同。 2023年的三大特点是“部门最多、周期最长、强度最大”。
全医疗链条、全领域、聚焦重点
全链条:生产-流通-销售-使用-报销
各领域: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学术(协会)、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保基金、医务人员
聚焦关键点:“关键几个”、关键阵地:权力寻租:“带金销售”
重点人群:医药领域行政管理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社会组织。 重点是上述机构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
重点岗位:公立医院招聘决策、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行政、后勤等人员腐败问题和腐败行为。
六大要点
1、医药领域行政部门利用权力寻租。 例如,在医药耗材招聘、目录编制、项目申报等过程中泄露工作秘密以谋取利益。
2、医疗卫生机构“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 例如,在医药耗材、医疗器械、大型设备等产品以及其他重大产品的进场、评标、采购、使用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项目建设等医院经济活动。 等待。
3.接受医疗领域行政部门管理指导的社会组织利用工作便利谋取利益。例如,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名义牟取利益、非法私分学术会议赞助费等
4.涉及医保资金使用问题。如公立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医疗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
5.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领域违法行为。 例如,规避“两票制”政策和监管实施商业贿赂; 组织、参与诈骗、保险诈骗等行为。
6、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人员廉洁九项守则》。 例如,接受药品销售者的各种名义回扣或其他财产利益。
全面覆盖与重点:
全面覆盖: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 医药、医保、医疗多个环节
聚焦重点:各领域、各链条的关键环节; 尤其是在关键岗位上行使权力和人员的“关键少数”。
案例特点
特点一:医院:乡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78:9:2
第 3 级:第 2 级:第 1 级=36:47:17
特点二:商业贿赂、回扣、诈骗、保险诈骗等为主要表现。
第一名:设备采购 36.7%
第二名:药品采购 30.3%
第三名:耗材和试剂采购 15.6%
第四医保和第五基建各约4%。
特点三:关键岗位
依次为:近50%来自采购室、药剂部、财务部、临床科室(16.6%)、后勤科室(12.8%)、医技科室(11.1%)。
临床前三大科室:骨科、普外科、心脏病科
特点4:关键的少数
决策环节(机构负责人)、使用环节(临床科室负责人)、采购环节(采购部门负责人)。
国家卫健委相关意见
一、围绕《指导意见》开展重点部署,强调工作重点向“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对部分存在问题的省份开展重点指导
2、摆正工作方向,及时纠正一些地方学术会议暂停、推迟、一线医护人员普遍退讲费等问题。
3、医药行业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推动医疗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学术会议和正常医疗活动,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鼓励。
需要纠正的是那些凭空捏造虚假学术会议名称、进行非法利益输送、非法私分学术会议赞助费的行为。
目前大家经常交流的关于医院的就是医院上缴反腐账目、关键几个“喝茶”“裁缝坚韧”、退还讲课费、自纠自查等。
标准化的学术会议、医疗活动、讲座等——正式书面的东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至于会议、活动、讲座等如何才算规范、正式,开展过一些合规的线下、线上课程后,并没有找到明确的文件。
最重要的是真理、逻辑和合规性。
我向好朋友询问了药协发布的PDPAC行业合规性和行业标准,提到国家卫健委和相关法律有一些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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