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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公告:关于取消创新审查结果告知后申报注册时限延期有关情况的说明

分类:政策 2023-09-22 10:32:45 514阅读次数

国家卫健委于2023年1月8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调整为“B类B”。经研究,自2023年10月1日起,因创新审查结果通知后,要求延长申请注册时限。疫情影响将被取消。 中心于2022年8月4日发布的共发行《关于创新审查结果通知后申请注册时限的说明》相关内容废止,《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相关要求《通知》(2018年第83号)继续执行。 创新医疗器械审评结果通报后5年内,未申报注册的创新医疗器械不再按照程序进行审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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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3-09-11 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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